上醫治未病。
法庭上雄辯滔滔、捍衛當事人權益的律師固然令人肅然起敬;但能夠將合同契約寫到 “滴水不漏” 的律師,從而免除不必要的官司或爭議,對當事人來說亦是功德無量。同樣,大國手起死回生值得市民的尊敬和體諒,惟在慘不忍睹的醫療制度下,普羅大眾唯有自求多福,唯有積極探索 “治未病” 的方法。因為人的基本尊嚴,來自能夠自主;要自主,就必須有一個健康的身軀。如果不能贏在終點,贏在起跑線又如何?
上星期出席了中醫師朋友溫愛詩博士設計的春季養生晚宴,對不起,我頗抗拒 “養生” 兩個字, 有點 “老餅”,有點上了岸、唔使做、晒命的離地感覺,還是 “治未病” 一詞來得積極及貼地 😀 要 “治未病” 是因為要面對人生更多的挑戰,要追尋更多的夢想,要爭取在終點取得優異成績!
況且,中醫的強項是 “治未病”、“藥食同源”、“安生之本,必資於食” ; 攞正牌品嚐美食兼學下嘢,何樂而不為?支持!